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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土地反盐。
……此等事物两面性之说,恕臣不能一一列举,奏疏之外,另有书册陈述。
若陛下有废盐兴垦之意,则兴垦可行乎?
地卤日淡,淡到什么程度才适合开垦?
这些不是一句笼统之言就能决定的,臣亦有数据。
根据科学院之测算。
地卤含盐量,在0385以下,对棉花生长不但无害,且大为有利。
在0385到109,棉花生长欠佳,但却可以茂盛地生长芦草、茅草和固肥金花菜。
在109到262,盐蒿草亦可生长。
而以黄河为北界、南通州为南界、范公堤为西界、大海为东界。
以262含盐量算,共有可开垦之荒地约650万亩。
伴随淮河修通、水利日兴,则可开垦之荒地,尚还有200万亩左右。
黄河以南之800万亩荒地,又以何等方式开垦最为有利于国、有利于民?
臣请效虾夷故事,以资本入场,圈地垦荒。
资本入场,其利有四。
其利一:
资本雄厚,非小农之所能及。
若小农垦荒,只能垦殖含盐量0385下的土地,一旦高于此,则盐碱不能熟地。
资本则不然。
资本圈地之后,将地按照1:1:2之例,分为三份。
一地种棉、二地种饲草、三地种盐蒿。
以盐蒿覆地,可免反盐;以蒿草肥田,可改善土质;以饲草养牛羊,可得粪肥。
如此,方不至于垦三年而地力尽,破产逃荒。
其利二:
小农垦荒,既无力兴修水利,又无力修筑海堤,更无力改良土壤。
资本则不然。
资本圈地之后,为得地利,便要修水利以灌田、去盐;修海堤,以护田、保壤。
小农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其利三:
小农垦荒,种植粮食,先饱肚腹。然而粮价日低,南洋米鲸海麦涌入,沿海各地米价日低,亦不缺米。
资本垦荒,则可依市场所需,种植其余作物。
如今海贸发展,松江棉布畅销,正缺棉花。
然而棉花价格不定,时高时低,非小农所能承受也。且不论种棉、保壤、摘棉,皆非小农力所能及之事。
资本则不然。
资本雄厚,则无惧破产之忧,今年种棉赔了,明年赚了,平均算下来,终究还是赚的。
承受得起。
而小农若是今年赔了,明年就算赚了,他也只能卖地求活,怎么可能等到明年呢?
资本雄厚,就可以计算平均年收益。
而小农资本不足,是没有资格计算平均年收益的。
哪怕小农清楚简单的道理,一物若贱了,大家种的就少了,只要自己坚持种,肯定有值钱的那一天,到时候之前赔的就全赚回来了。
问题是,本朝小农,就算懂这个道理,却也没有能力参与其中。
他们考虑的,只能是今年会不会饿肚子。甚至今年棉花便宜,他们都没有资格考虑,今年便宜明年岂不是贵?他们只能考虑,今年种棉花赔了,欠了一屁股债,赶紧卖地还钱或者借高利贷吧。
其利四:
陛下若定废盐兴垦之意,则两淮盐商之资本,再无入场盐业可能。
资本多无无盐业可投,这些资本必要寻找出路。
或放高利贷、或买地、或典当,如此兼并必重。
若由资本兴垦,则两淮盐商之资本,亦可入场。入场兴垦,则投入买地的则少、兼并便轻。
看似兴资本,实则保小农。
待两淮兴垦成功,垦荒资本所得之利,亦可投资于纺织、棉布、羊绒等。
工商兴盛,则失地百姓有业可存,不为流民,此即保社稷长久。
……以上盐之弊、垦之利,臣已备述。
若陛下定废盐兴垦之策,当行五年之计。
惟新元年,五月:改革盐政,废引兴票。
惟新元年,六月:授予垦荒权,丈量圈地,先不动盐场。吸引资本,承办淮北晒盐总公司。
惟新元年,十月:吸纳资本,修徐州之海州交通,通水陆之途,为运煤做准备。
惟新二年:改湘楚盐区,归川盐、夔州盐、淮北盐所有。修淮河二期工程。淮北盐场兴晒盐法,上蒸汽机提卤等,修海州港。
惟新三年:兴川南井盐、完三峡水道。修新海堤。
惟新四年:收湘楚盐区,归川盐所有。淮北盐入淮南,淮南弃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