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奔而去。
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欢欣雀跃了起来。
这锦城东头,离顾家不远有一处小巷子,离得远远地,便能够闻到一股子卤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花椒的麻香,简直馋得人口水直流。
整整一条巷子,全都是各种小门小脸的酒肆食铺,比起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酒楼画舫,这里才是锦城老饕客们爱来的地方。
段怡是这里的熟客,一下马,好些招呼声便迎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