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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协助搜查法令”。
即:海关官员、税务人员,可利用这些协助令以武力进入任何建筑物,搜查和扣押任何可能被没收的物品。该官员必须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在获得和执行搜查令之前,应予没收的货物被保存在该处所内,而且这些货物很可能被移走、销毁或遗失。协助令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
简单来说,比如《航海条例》所加的关税。
走私是司空见惯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官员、税务人员,有资格进入船上搜查,只要手里有协助搜查令,且怀疑这艘船走私,就可以进入船里面,清查走私货物。
亦或者,比如英国的苹果酒税,酒这玩意儿,也是逃避交税的重灾区。有这个法令,即可进入可能的私酒商的房子进行搜查。
而这件事,从一开始威廉·皮特反对沃波尔的消费税政策的时候,就是皮特一直用来获得资产阶级和城市小生产者支持的一个口号。
他反对这种搜查令,反对海关人员和税务官,进入房屋和货船搜查违禁品。
这里面,其实和法国贵族和巴黎高等法院,以自由而反对清查土地是一个意思——由封建时代衍生出的法国贵族所理解的自由,和法革时代和启蒙学者给出的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不是一回事。
【最穷的人可能会在他的小屋里蔑视王室的所有力量。它可能是脆弱的;它的屋顶可能会摇晃;风可能会吹过它;风暴可能会进入;雨水可能会进入;可是英格兰国王却进不去——他全力以赴,不敢跨过被毁坏的地契的门槛!】
这番话,有一个很著名的案例,即马尔科姆事件。
一个叫马尔科姆的“走私贩子嫌疑人”,被怀疑家里就是个走私品仓库,于是海关人员去查。
马尔科姆让海关人员进去了,但是发现了一个上锁的地窖,海关人员让马尔科姆把地窖打开,但马尔科姆说不行,因为你的协助搜查令,只是说搜查我的房屋,却没有说可以搜查我的地窖。
海关人员就撤了,回去补办了个搜查地窖的协助搜查令。
但回来的时候,马尔科姆却把自己的房子锁上了,而且还召集了300多人来围观,表示你这回的搜查令是搜查我的地窖的,不是搜查我的房子的。
当然,这件事,应该说,马尔科姆大约没有走私,即便走私,也可能早把货物挪走了。
这就是波士顿地区的独立派,挖的个坑,派人去举报线索,又一手主持了这件事,来制造冲突的。英国这边傻呵呵地就掉坑里了。
还有那个很著名的在宣言上签字的约翰·汉考克的走私船搜查事件,也是差不多的路数。
威廉·皮特的这番话,就是针对这种事说的。
他的话,是正确的。
这一点,无可否认。
单独拎出来,是进步的。
但是,有个问题。
为什么招致了这种情况?
为什么走私横行?
为什么走私,被英国人、北美十三州的人认为,这是一件“没有受害人的犯罪”,是值得大家称赞的英雄,而不是罪犯?
为什么大家对走私犯加以帮助?
威廉·皮特知不知道,这是因为《航海条例》导致的?
显然,他是知道的。
那么,他反对《航海条例》吗?
他执掌内阁的时候,是否提议要废除《航海条例》?
并没有。
在总的罪恶上,他支持罪恶。
在具体的细节上,他又支持人的权利和自然法。
这能说明啥?
要么说明,他脑子根本不好使,水平一般,不能看到问题的本质。
要么说明,他有脑子,也知道问题的根源,但他只敢在细枝末节上扯犊子,却不敢触碰真正的既得利益者的核心利益——航海条例所造就的大量的得利者。
要么说明,他只是那种对着地图一通画的人,却对税收、财政、国债问题根本没有概念。
这么多标签,总得拿一个,否则怎么解释这件事?
征税可不可以征?征税要搜查,可不可以?
这事,不好说,因为涉及到了辩经。
往大了说,只要取消了消费税、取消了关税、取消了酒税,那么不就没有走私犯、没有私酒贩子了?
如果没有了走私贩子、私酒贩子,那么这个协助搜查令的入户搜查问题,不就在根源上解决了吗?
这是辩经。
但是,辩经的世界,在现实并不存在。
所以,这就不得不涉及到一个和稀泥的办法:
因为关税太高了、因为酒税太高了,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