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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木牛流马 三(1/3)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最好是肉烂在锅里,铁路当然是在国内修的越多越好。是谁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个东西。是谁的,那可以日后革命、没收、收购等等,关键是这个东西要有。
    可道理虽如此,在内部做起事来,终究要比殖民地麻烦,不得不考虑内部的利益冲突。
    这一次修从门头沟到京城的铁路,得罪了许多人,大体上分为三拨。
    一拨,就是南苑那些卖海柴的海户、海民。
    一拨,是赶着骆驼运煤的,京城之前有许多骆驼,就是干从京西到京城运煤的活,现在全失业了。
    最麻烦的一拨,就是京西的一堆和尚了。
    静明寺、潭柘寺、戒台寺,这几家寺庙,可谓是鼎鼎大名。历史上京城的煤产业,很多故事也根本绕不开这几家在京西的大寺庙。
    里面最次的静明寺,那也是有大明英宗皇帝的敕碑的。
    而潭柘寺、戒台寺等,更不必提,混的比静明寺强多了。
    麻烦之处,就在于这里是京城附近,而且是僧侣,刘钰在京城束手束脚,没办法重拳出击。
    更不好弄一波类似于当年在松苏地区,利用外来人口招致的社会传说,搞冤假错案,逼着和尚说谣言是自己传的,从而没收土地、拆了寺庙、转移矛盾等等。
    之所以说这几家寺庙,在京城的煤产业历史中鼎鼎大名,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门头沟圈门附近,有一座窑神庙。所谓窑神,就是矿工祭祀的行业神,因为挖煤死亡率甚高,死人非常正常。
    而这尊窑神庙的传说,那就非常有意思了:静明寺的和尚开煤窑,强迫劳动,传闻中有微服私访的官员,被静明寺的和尚骗到煤窑里干活,高墙大院、护卫森严,又跑不出来,最后这位官员终于逃出去了,于是严查了京西煤窑的煤奴问题,于是被挖煤的矿工修庙祭祀,视为保护神。
    这个传闻多半只是个传说,但传说多半来自生活。
    至少从现在已有的证据来看,明英宗后,再到满清顺治年间,再到更往后,确确实实有不少“煤窑开办合同”存世。
    里面画押的“地主”一栏,明明确确写的都是静明寺的高僧,毕竟正常人不可能叫地主明祥、地主性还……这一看就是和尚,正常老百姓不可能起这样的名。
    其实既然四川京城都是中国,那形式也差不多。井盐是分成制,这边的煤窑也是分成制:一月三十天,其中五天的产出归和尚所有。
    这是明面上的契,阴阳契,阴契还涉及到寺庙产业免税等等问题。
    说白了,这就是资本家一直头疼的“土地私有制”问题。这地底下的煤,凭他妈啥归和尚所有?还有川南的盐,凭啥归地主所有?
    这就是资本家和地主的矛盾。老马说过,对产业资本而言,地主就是一群无用的累赘。
    至于潭柘寺和戒台寺,那也是在历史上出过“大名”的。
    历史上京张铁路支线修筑的时候,要占用潭柘寺和戒台寺的地,于是潭柘寺和戒台寺的人,凭借和朝廷的关系,都是敕封的寺院嘛,遂找人言“转运煤斤,恐有碍贫民生计”。
    这样的事,类似的事,自然会在大顺这重演一遍。
    这不是特殊性的愚昧,这是普遍性的反动。
    这要是在偏远的山高皇帝远的地区,或者在殖民地,那简直不要太简单。
    直接上军队,打砸之后,安插罪名,就像刘钰在松苏地区办那个谣言案一样,屎盆子扣上,批臭弄臭;或者狠一点,直接土地全部法理上官有化,就像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搞得那样。
    亦或者,最终解决方案,就是上意识形态,生产资料和土地矿产,到底归谁所有,辩经告诉天下人,地底下的矿产不该归地主所有。当然,讲道理还是得靠暴力支持,批判和武器的关系,终究是相辅相成的。
    只可惜这些办法,在京城,都不能用。
    那就只好照着一里铁路一万两银子的钱来花,各方面得要调和。
    一些私营的煤矿还得按月给静明寺、潭柘寺等上供;占地的时候,还只能租寺庙的土地,按年给租子钱。
    这里面京城寺庙的人际关系过于复杂,不像是川南井盐那样,可以直接上军队,摁着头要求荒地等收归官有,也不用怕什么“厉王之暴政、官有山泽大害民”之类的屁话。
    按照欧洲启蒙主义者的说法,大顺是最讲法律的。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法律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私有制下,不管是占据井盐产区的地主,还是占据煤炭产区的地主,想要开矿,就得征得地主同意。这不是买不买、卖不卖的事,人家就要“一个月一结,五天的产出归我”、或者“盐一个月一结,十天的产出归我”,那咋办?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顺的第一个正规的蒸汽机车运行的铁路站,也就是西直门附近的铁路站,成为了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一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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