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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吨的船,在鲸海公司算是小船,公司基本上没有再小的船了。
至于原因,则是因为公司最开始是和罗刹人竞争导致的。
罗刹人一开始没被赶走之前,公司就发现,罗刹人在勘察加那,能搞出来的船,最大也就500吨。
海上嘛,船越大,优势就越大。
倒不是说罗刹人造船技术不行,主要是勘察加地区毛都没有。
以至于造船用的缆绳,要切成三五丈长的一段,到了勘察加之后再接再一起。
至于为啥?
因为500吨的船所用的缆绳,20米,恰好就是一匹马所能从彼得堡驮载到勘察加的极限,就这么简单。
包括船锚、大炮之类的东西,都是拆了之后运过来的。
勘察加又没有完整的造船业,所有需求都要从彼得堡用马运过来。
大顺这边,船在天津或者威海造好,直接起航北上。
前些年竞争白热化的时候,互相抢劫,鲸海公司的惯性思维,就是船小了吃亏,公司订购的船至少600吨。
当然孟松麓不关注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折射出来的残酷竞争。
但他很快就面临着一个很庸俗的问题,或者说一点不庸俗的“利益分配”问题。
简言之,就是鲸海公司在北美地区毛皮贸易中,经历了移民起义事件后,放弃了内部发行代金券、利用垄断权出售烈酒粮食获利的思路。
也就放开了水手福利。
即,比如一艘600吨的商船,其中八成的吨位,是公司的。
剩下的,按照船长再到水手的等级,分配吨位,可以允许携带私货,自己售卖,作为福利。
这在之前,依靠垄断权,用极高的价格卖给公司员工粮食酒水烟草的时候,是不可能的。
但起义事件之后,便无所谓了。公司大宗货物主要保证粮食、酒、烟草等必须品。
而作为船员福利的吨位,可以贩卖一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也算是一种公司畸形状况下的“生活必需品专营稳价、生活调剂品自由贸易”。
这一次鲸海公司资助这批人,也算是出于公司传统,或者为了讨好刘钰给面子,直接给他们批了50吨的吨位。
应该说,还是相当大方的。
这也就是往太平洋跑。
这要是往大西洋跑,单单是这50吨的福利吨位,转手一卖,都能至少值个千八百两银子。
这种福利,需要这么理解。
在船上,船上决定一切。
所以,用船上的货,去换路过的原始地区的吃的、喝的,这是公款,不在私人福利之内。
但这种公款交换,只能保证生存。
比如水手觉得,哎,这椰子不错,可惜船长分配到手里的,就一个,还想要咋办?
那就动用自己的私货福利,用自己的私货去换更多的椰子。
当然其实不只是椰子,实际上都是买镜子、棉布之类的玩意儿,去和岛上的女人发生点啥,这个公款肯定是不报销的,就得靠自己。
所以,公司这次作为福利和资助,给的这些吨位,也算是某种特殊情况下的“生产资料”。
孟松麓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吨位的“生产资料”,怎么分配?
以此时大顺所能接触到的办法,有四种。
井田制。
十分之一的吨位,作为公有舱位,剩下的私有。
封建等级制。
和船上的标准分配方式一样,船长拿大头、大副船医等分中头、一等水手分小头、实习水手分小小头。
暴动水手共和制。
吨位作为这个整体所有,交换的金银等,等着回国后,按照平均分配。以防在航行结束之前,大家就先因为分配不均打起来、或者因为竞相竞争而内卷。
政教合一制。
吨位归船上唯一的“教士”孟松麓分配,孟松麓通过控制吨位这个特殊的生产资料,达到控制手底下三四十号人的目的。但这个的问题在于,孟松麓没资格直接沟通天帝,理论上有资格沟通天帝的,在绝地天通之后只有天子。
这看上去只是个简单的吨位分配,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在檀香山开拓之后,将来的财富分配问题。
这事儿得讲明白了。
比如说,将来檀香山的公侯,分封给他们土地,要先说好了:是分给我的?还是分给我们的?
又比如说,檀香山的公侯……赏赐给个人的金子……假如他们有金子的话,那么这赏给个人的金子,是我的,还是我们的?
这事不说明白,不达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规定,只怕到了那边之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