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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基础。
但是,废盐垦荒,是否一定要圈地种棉?
盐户根本无法从正常渠道得知朝廷的政策。
所以,垦荒公司只需要将“废盐垦荒”与“圈地种棉”强行绑定在一起,这些盐户自然会群情激奋。
理论上,如果是朝廷出台了废盐垦荒的政策,那么这个大政策,是要管着小政策的。
这里面的所有权、使用权问题,朝廷模棱两可。解释权在刘钰手里。
如果只是废盐垦荒,那么,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我自己垦荒行不行”?
为什么我一定要把草荡卖给垦荒公司?去当垦荒公司的下辖佃农,或者也可以叫次级土地承包者。
显然,朝廷并没有说明白这个问题。
也没有明确表示,废盐垦荒令,意味着,草荡的所有权,由朝廷赠与了盐户。
实际上,朝廷这么模棱两可,或者说刘钰故意不出政策解释,为的就是让垦荒公司降低成本。
一旦出了政策解释,明确草荡所有权归盐户,那么大量的掩护会选择拒接卖草荡,自己垦荒。
刘钰不出政策解释,但也没出政策说草荡一定不给盐户。
这就给了垦荒公司钻空子的机会。
他们派人去告诉这些已经谈妥的盐户:契和完课票,还给你们;答应给你的补偿款,也作废了;这地,我们不圈了,你们继续煮盐吧。
因为有人不准我们垦荒。
这里面,巧妙地将圈地和垦荒绑定,仿佛只有圈地才能垦荒。这种绑定的叙事,非常有效。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不是从出生开始就永堕黑暗。
而是给人以希望,然后再让希望破灭。
这就像是一个盲人,有人拿来了药治好了盲人的眼睛,盲人才看了片刻的光明、看到了七彩的世界,送药的那人却说:有人说,你们应该一直瞎下去。对不起了。
然后送药的再把那人的眼睛刺瞎。
从头至尾,垦荒公司的决策层,职业经理人,就很清楚他们的策略。
也很清楚,他们的目的就是将来让这些转为小农的盐户破产,收走他们的土地。
因为这不是清末,投资者和主持者不存在“实业救国、发展农商、开展教育”的那点科举状元的传统情怀。
这是大顺中期,如日中天、烈火烹油的时候,投资者只存在“利润”这个情怀
但这些盐户并不知道这里面的陷阱,只知道他们要摆脱煮盐的命运了。
盐户并不怕辛苦,只是辛苦并不能带来钱财,劳动也根本无法致富,真的是穷的叮叮当当。
理论上,他们也可以去割“无主”地的草荡芦苇,熬煮私盐,改善生活。
但基层基本崩溃、皇权不下县的状态下,有“无主”的土地吗?
法律上的无主,不代表现实里无主。
穷人去山上砍柴、割草,被人打一顿说那山是他家的,后世很难理解,觉得好像是假的。
因为后世真的能落实山是国家的、集体的,不是个人的。
一个后世普及了几十年的新三观,山区百姓仍旧不能理解为什么随意开荒、上山砍树不对?
而这背后,就是之前千余年隐藏的民间产权的潜规则意识——没有公田、没有公共山林、没有集团产权或者国有产权,只有我的和别人的。
这种旧时代,只看法律去反推底层生活的逻辑,是扯淡的。
法律说,不交草荡折色的、且没有官府盖章的草荡,是不可以动的。
但结果就是淮南私盐泛滥,淮南既没有煤矿、也不是晒盐法,那这些盐是怎么加热结晶的?
这些单独的小盐户,敢去“无主”的地割草,能被人打个半死。
即便自己煮了私盐,还有盐霸欺压。
即便这里的盐霸都是好人不欺负本地人,都是侠义心肠,还有灾荒之后的借债度日。
朝廷,甚至皇帝的内帑,都借出去过支持盐业。
但是,一定会选择借给商人。
因为,商人能还钱。而借给小盐户、小农,是还不起钱的。
宋代的青苗贷,理论上还可以靠牵牛、卖地之类的催债。
但小盐户呢?草荡都不是他们的,灶台、灰坑都不是他们的,而是朝廷的,吊毛都没,借给他们靠什么还钱?
现实就是朝廷控制的、招募的盐户,经常是招来1000,几年后跑路脱籍只剩下一半在苦苦支撑。
现在来到县城的这些盐户,和几天前来到县城的盐户,都是盐户,但很不一样。
现在这些盐户手里,是有草荡使用权的、是自己完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