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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二章 做成死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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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武皇帝的恶名,不都是杀人杀出来的吗?杀人可以,但杀完人之后,还要诛心呐。”
    “于理,杀他们,真的有法可依。”
    “于情,杀他们,实在是暴虐了。所以,情之一事,关键在讲德。”
    “以法论,下官刚才所言的给狗披麻戴孝之事,不该杀。但以情论,杀之,交手称快。”
    刘钰嘿嘿笑道:“这杀人诛心一词,可不是这么用的。《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
    “按这么讲,诛心之论,我只需要给他们定个罪名,说他们有意挑唆朝廷与百姓之关系,想要引发百姓起事;故意败坏朝廷仁德之名。甚至,其心险恶,想要故意破坏淮河工程,继续让安徽每年淹死十几万人?”
    “甚至试图谋划高家堰溃堤,淹死上百万人?严重的反社稷行为,必要枪毙?”
    阜宁县令苦笑道:“这种诛心罪名,就有些扯了,反倒叫人听了觉得笑话,没人信啊。所以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活用诛心之意。”
    “既是有逼着佃户给狗披麻戴孝的,那么,欺男霸女的事有没有?强取豪夺的事有没有?把这些事搬出来,是比国公理解的诛心之论更有用的。”
    “不知道国公是否知道,本朝开国之初有这么一首逆诗。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后面下官就不敢诵了。”
    “下官的意思,就是……呃……”
    阜宁县令想了半天词,才想到一个刘钰之前用过的词,再三告罪之后道:“呃……国公万万、万万不要发怒。”
    “下官以为,国公的……呃……三观,对,三观,国公的三观和天下人大为不同。”
    “我之前诵的那句逆诗的三观,与本朝太宗皇帝那时候的三观,也大不同。就拿当时的联虏平圣朝义军一事,亦或者开关借兵为君父报仇之类的话,这在当时很多人就觉得是正常的。但太宗皇帝移风易俗之后,才普遍觉得不正常。”
    “再比如,前朝得国之正,早有说法。但于太宗皇帝之前,其所正者,指的是起事‘乱’天下的是红巾军,朱洪武非是先起来造反的,因为这些逆贼将天下祸乱了,他来平定天下,不是篡逆谋反,是以为正。”
    “而太宗皇帝后,言前朝得国之正,源于驱鞑虏、起于布衣,此真正也。毕竟这么论前朝,本朝才至正。”
    “也就是说,本朝太宗皇帝之前,先起兵的不正,天下已经乱了再成事的方正。而本朝太宗皇帝之后,则呃、对,三观,三观则是越早越正,谁先举的旗谁就正,越早就越正。毕竟韩林儿不是传位于朱洪武,而太祖皇帝是承高迎祥的名号。呃当然……这个,圣朝鼎定后,何以谓之‘起义’这就另有说法,早归早,还必要义,不能只论早……”
    “不过,总之,下官的意思,就是国公以为天大的事,天下人觉得其实是小事;国公以为天大的错,天下人觉得其实不是大事;国公觉得一些小事,天下人觉得是大事……甚至于,有时候国公认为是对的,别人却以为是错的。”
    “要办事,要么移风易俗让天下人觉得你做得对;要么,就还是要顺着天下人的三观来办。”
    “所以,国公觉得他们该杀,下官也觉得有道理,但于天下三观而论他们不该杀,杀了就是暴虐。”
    “但如果,拿给狗披麻戴孝这个事来说,国公觉得,此事没什么用,要么均田、要么下南洋,解决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问题,否则不要说治标不治本,恐怕标也治不了。”
    “但是,读书人觉得下南洋暴虐、均田逆天理,倒不如弄出这种事来杀几个,弄得人人激愤更舒服。”
    “虽然可能于国公看来,这并没有什么用,什么都解决不了。但,天下人不认为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只想看解决这些毛皮。”
    “此事,当这么做。”
    阜宁县令脑子转的飞快,很快给出了个主意。
    该杀的杀,反正你都动了杀心了,我说不杀也没用。
    杀之前,搜集恶名,是那种律法上办不了、但德礼上叫人恨不得杀之的事。
    把案子办死之后,将案情搜集,出书。
    出书的理由,出书的目的,就是要道之一德、齐之以礼,让天下人知道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这个理由是谁也不能反对的,这是道义加身。
    而若能做到这一步,那么这个案子就无人敢翻了。
    因为,就算要翻这个案子里的蹊跷,怎么看都有猫腻。
    但碍于这些恶行,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翻这个案子。
    也就是说,本来是觉得案子里贪腐克扣这事有鬼,好像是有人下套,但把那些恶名担上之后,这案子就成了死案,翻贪腐克扣里的古怪,就显得要给这些恶行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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