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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五四章 一钱多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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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既然做生意的,入股票据交易的时候,按照交易价格来交税。
    那么,土地从劣田变为水浇地,增加的部分,除了增加原本的亩税之外,完全可以视为朝廷投资的一部分回报。
    把土地从劣田变为良田的增值部分,取出一部分交给国库,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
    不管怎么说,治淮的钱,是各个省凑的。国库没钱也不行,将来别处遭灾了,也得用国库的钱赈济,让淮民偿还各个省凑出来的治淮钱的一部分,也未尝不可。
    这和后世不一样,这三千万,就是大顺一年官方的财政总收入。后世治淮河也好、治黄河也罢,没听说有投资需要一年财政总收入的。
    廖寒辉也知道这个数额对大顺来说,着实是大了点。就算大顺如今还有海外贸易的收入、工商业的收入,真要是治淮,怕也会留下一个顶大的财政窟窿。
    他这想法,也只是一地一府的视角。
    皇帝对此不置可否,并没有斥责,也没有称赞,而是问刘钰道:“兴国公不知治水事。但于钱上向来看的紧。”
    “若朕真欲废漕运、治淮河,爱卿可有什么策略?”
    刘钰多少年前就琢磨着废运河、走海运的事,哪能不做提前的准备?
    如今皇帝不问他这件事应不应该做、而是问他这件事要做该怎么做好?
    这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回答。
    于是他便将这些年对于漕运、海运、漕工等等问题的考虑,一一陈奏。
    总结起来,无非两句话。
    漕工组建厢军。
    漕米买扑承包。
    这两句话可以概括的策略,让皇帝陷入了沉思。
    说起来也简单,听起来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行性。
    总结起来,无非还是之前的老办法,旧瓶装新酒。
    既然要治理淮河,那么反正要找人干活。
    找人干活,又不想征发劳役。
    那么就得给钱。
    同样是给钱,为啥不把钱给那些因为废弃运河而影响生计的人呢?
    将他们编入厢军。
    不发盔甲、不发火枪、不发鲜艳军装,一身装备行头也花不了几个钱。
    按照每个月二两银子的饷银,再保证能吃饱饭,让他们专门干活去呗。
    编入二三十万厢军,专门做工程。
    挖掘河道,主要用这些人来挖。
    找靖海宫培养的工兵军官生来做军官。
    当然,要赶时间的话,农闲时候,可以募役当地百姓去大堤干活。发钱就是了,反正是照着3000万两花的。
    原本,雇人挖人工河、水渠,是一笔钱。
    遣散安置那些因为废弃运河而无疑谋生的人,又是一笔钱。
    而如果编制厢军,就可以用一笔钱,解决两件事。
    此外,就算治好了淮河,日后维护用不用人?淮河治好之后,海河、辽河等,是不是也可以试着治理?黄河长江是不敢动,挑软柿子捏不行吗?
    日后维护、治水延续,直接可以用成为熟练工的这批厢军。
    另一句话,漕米买扑,则是在确保海运没有问题、海军可以控制南洋、实在出事了可以运江南米南洋米的前提下,完全也是一个花一笔钱,解决两件事的办法。
    江南地区,白银充足,完全可以支撑完全的白银货币化。
    那么,原本要缴纳实物租的漕米,直接换成银子缴税不就行了?
    朝廷把漕米折算的白银,交给商人。
    按照价格,承包给商人。
    然后,朝廷出台一些鼓励性的政策,比如台湾、南洋新垦地,十年免税等等——反正这些地方原本也没有税。
    由此,以政策性引导,让这些豪商去南洋、台湾去办稻米种植园。
    而兴办稻米种植园,又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因为运河被废导致的运河两岸经济下滑、以及后续的经济下滑导致的贫苦农民,外加水灾等年年都有的灾荒,就可以让大量的需要朝廷赈济的人口,下南洋。
    在稻米种植园当苦力、奴工。
    一来大顺的人力便宜,也就与荷兰人用的泰米尔奴隶差不多。
    二来,大顺的这些人,多半本来也会种田。
    反正肯定是比荷兰人在爪哇推行种靛草要强,当地人根本不知道咋种。
    这样一来,原本每年要给百姓带来大量负担的漕运,便可承担三项责任。
    其一:保证漕米供应。
    其二:代替一部分朝廷赈灾。
    其三:充实南洋人口,如两晋隋唐开始的对江南的开发,假以时日,南洋华人众多,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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