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吃人不吐骨头,彻底玩崩,最终不得不政府监管。
大顺这边,谁也不敢喊类似于的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初的口号,那除非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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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得不耐烦了。
对英国政府来说,做的是“花一百五十年时间,将一个完全不受政府监管的东印度公司、变成一个政府和董事会双重决策的公司、再到完全废掉东印度公司”。
而对刘钰来说,要做的是“花足够的时间,将大顺这边完全官办垄断的形式,‘退化’为政府和董事会双重决策的公司”。
这是两边不同的国情所决定的。
以英国的国情来说,政府一开始就要政府监管,会把商人都吓跑。
英国之前管的太少,管的太少的结果,就是资本的短视和窒息操作。
以大顺的国情来说,朝廷一开始就只是政府监管,会把商人都吸引来。
大顺之前是管的太多,管的太多的结果,就是民间资本的活力根本激发不出力量。
因着国情不同,英国要做的,是“抓”;而大顺要做的,是“放”。
朝廷“放”的这个姿态,对商人来说,非常重要。
大顺的商人,从未奢望过关系到军政的南洋问题,他们可以“公司不受政府的任何监管”。
所以这个英国花了130年时间才终于完成、让董事会相当不满、让股东们极为愤怒的监管政策。
在大顺这边,却让潜在股东们兴奋不已,感恩戴德,真真感受到了朝廷这边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