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派监督、联合缉私巡逻舰队、乃至于贸易额,这些大顺摆明了不和公司谈,而是要直接和联省议会谈。
因为大顺官方觉得东印度公司不够格,荷兰可以朝贡或者勘合贸易,但东印度公司一个下属的藩镇,凭啥朝贡?
大顺就算再开放,礼政府尚书、亦或是功勋公侯勋贵出面,可以接待一些欧洲各国使节团,甚至天子也能见一见他们。可一个荷兰下属的东印度公司,凭啥能得到这样的待遇?
大顺,是讲礼法的。
譬如周天子可以直接见鲁侯,鲁侯也可以派大夫代表鲁侯朝见天子,但天子绝对不可能去见三桓派来的、代表三桓的士。
这不只是封建礼法,就是放在后世,国家元首怎么可能以对待外交官的态度,去见一个他国高官派来的人?这是最基本的对等外交原则。
至少,刘钰在奥兰治派面前表达出的,就是这样的意思。奥兰治派也将这个意思,完完整整地转达给了联省议会这边。
现如今大议长安东尼又借力打力,借着刘钰的这个态度,来用大顺这边的态度,反压东印度公司。
告诉东印度公司,不是我想夺你们的权,而是大顺这边就这么要求的,我有什么办法呢?
一旦谈成,实际上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业务,就让联省议会或者将来的执政官下属的内阁官僚,有直接插手的机会了。
原来voc可以完全不鸟联省议会或者终身执政官的内阁,但如今是大顺要把握主动权,也就意味着东印度公司在对华贸易上,这是个大顺和七省共和国之间的运输队。
要想不受这鸟气,其实也容易:剥离对华业务,把对华业务交给联省政府,直接受连省政府监督管控,公司只做香料贸易。
这叫,无欲则刚。
但这只是说起来容易,做是绝对不可能做的,香料价格跳水的背景下,这么搞的当天,股价就要崩。
既不想放弃对华贸易,也只能咽下这口“鸟气”。
借着大顺这边的压力,让东印度公司董事无话可说之后,安东尼议长又道:“而且当初各国都往大顺派遣国王特使的时候,公司却派了对华贸易委员会的代表。刘钰说,有人告诉他这其中的区别,至于谁告诉的,这反而不重要了。英、法、葡、瑞,都有可能。”
“当初既是你们的失误,也是联省议会的失误,终究留下了隐患,被刘钰抓住了把柄。”
“可以认为,刘钰跑到这里,要改变贸易模式,就是因为这场外交事故,让大顺感到了外交侮辱。”
“如果再拖延下去,肯定是有人要出来负责的。”
这话说的,就有些诛心了。
负责,谁负责?
只考虑事实的话,东印度公司的董事觉得这件事联省议会的责任更大一些。
联省议会当时也没考虑到这一层,当初可也没说这不合规矩,这算是对天朝大皇帝不敬、这算是外交事故等等。
如今出了事,却把很大一部分责任推到了东印度公司的身上,说东印度公司也有责任。
讲道理,摆事实,确实是联省议会的责任更大一些。
但是。
此事,和事实无关,只和立场有关。
如果奥兰治派想要上位,那么就可以煽动说是联省议会的责任。
而如果voc的几十人的董事团成员想要公司决策权,那么这就是十七人绅士的责任。
然而,奥兰治派此时显然不想上位,联省议会不会自己问责自己,能问责联省议会的只能是奥兰治派,奥兰治派现在不想问责。
可公司的几十人的董事团却一直希望从十七绅士那要权。
既然此事和事实无关,又既然奥兰治派传达了绝对不会借机生事的意思。
所以,即便责任不是十七人绅士的,但却也只能是十七人绅士的。
这件事真要是闹大了,没人会关注事实,也没人会关注真相。
大议长安东尼这是直接强压东印度公司的董事,接受他的决议:尽快和大顺谈判,不要讨价还价。
因为这个把柄,会压的东印度公司的十七人绅士,很不舒服。
大议长完全可以用这个把柄,来让东印度公司的十七人绅士团不得不接受联省议会的一些条件——否则,那七十多个一直想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十七人团掌管一切而颇为不满的董事们,就会借此要求分散十七人绅士的权力——是你们十七人犯了错,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外交事故,那你们凭啥还做决策?
这场外交事故,可以理解成“正是因为当初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瞎做决策,导致了大顺天子心里不满,觉得别国都是派国王特使来,你们荷兰咋这么牛,就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