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的意思也说的很明白了。
你可以打着帮助小农解困、增加人均土地面积、移民以解人地矛盾的幌子。哪怕说你打着诸如什么《论贫困的消灭》里面那样的幌子,也无所谓。
关键是,你得清楚。
幌子是幌子。
尸骨是尸骨。
李自成是李自成。
你是你。
你可以打这样的幌子,但你得明白,幌子之下,你是要为资产阶级更好的获取利润而服务的。
老马说:【欺诈让渡国有地、盗掠共有地等等,将其转化为近代私有财产,都是原始积累的方法。这些方法,给资本主义农业以活动的领域,使得土地并合于资本……】
这种模式,在英国表现为圈地运动,在北美则表现为大块土地售卖制和土地赠送制。
区别就是,圈地是因为地上有人;而北美模式则是因为……把原本上面的人,杀光了。
在这里,大顺采取的方式,类似后者,而尽量避免在核心区搞兼并。
更准确点说,就是刘玉在告戒李欗,不要在那些无人的边疆地区,仍旧试图用“青春版的土地思路”去解决问题。
既然说,承认私有制、认可土地买卖,那么小块土地所有制最终还是会玩成兼并,亦即尹里奇说的“美利坚模式”——国有土地、宅地法、小农、贫富分化、兼并、最终资本主义性质农业的农场。
那大顺松辽分水岭以北的情况,那就干脆别脱裤子放屁走完这个过程。直接搞大块土地所有制。包括以欺诈让渡国有土地、低价售卖国有土地、赠与土地、优先购买等等任何可以的方式。
以史为鉴。
早期北美这么搞,确实出现了土地投机风。那纯粹是因为汉密尔顿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运输水平,多迈了一步,扯着蛋了。等着铁路等修好之后,使得土地经营有利可图,最终还是完成了兼并和大块农场。
而大顺这边恰恰不同。
一旦铁路修好,松辽以北的黄豆若能运出来,那么这里就完全可以套用南方州的种植园模式,依靠市场、经营土地。
确实如刘玉所言。
大顺有些地方的基建,资本是愿意出钱的。因为资本是“单对单”的。
比如说,武夷山到闽江的运河,资本出钱修运河,资本收的是运河的通行税,这是有利可图的,而且长久看都是有利可图的——只要对外茶叶出口依旧把持在大顺手里、只要欧洲人没有偷走茶苗,无论将来大顺的政策怎么变,是继续松苏出口、还是广东通商、亦或者直接福州通商,那么从武夷山到闽江的运河都是有利可图的。
包括说,修建的从胶州到济南府的铁路,也是如此。
这即是“单对单”,资本只看自己投资的单个事物的效益,而不可能去统筹全局。
而如从京城、亦或者旅顺,修过沉阳、过六百里松辽分水岭直到松花江、黑龙江的铁路。
只看铁路,短期内效益和回报,基本是看不见的。
所以。
要么,朝廷出资来修,从全局的视角来看问题。这里包括传统的全局视角:实边、迁民、解决华北的人地矛盾。
要么,就得出台相应的政策,使得铁路本身被抽象掉,而把利润放在别的地方,从而让资本愿意出这个钱。
这里面的区别,对于统治者而言,那可大了去了。
简单来说,第一种,朝廷出资来修。
比如说,搞“三饷”模式,且学崇祯,【暂累吾民数年】。
结果修成了,老百姓也不满意,地主跑那边种地也不记朝廷的好处、资产阶级说不定还得被“助捐”啥的心里也得骂。
完后吧,事后移民、屯田、戍边、实边啥的,迁徙人口,大家不肯迁徙,又得骂一顿。
但是,换刘玉说的这种模式,那就大为不同。
资产阶级美滋滋地得到了土地、得到了原始积累、以后还会返还“本金和利息”,完后还能通过剥夺那些农业雇工的剩余价值获取利润。
小农这,又觉得不伤自己、不曾征饷、家里过不下去又可以去那边打工种豆子,说不定还能得块农场周围的份地。
而劳动力,本身又不缺:地主兼并、放贷、或者破产导致自己失地,“自愿且主动”地爬上开往松花江的四等车厢,去给人种豆子,那至少不是统治者征三饷导致的。
而且若是李欗办的,那资产阶级不得给李欗立牌位啊?
所以说,事,都是一个事。
修路。
地,最终发展下去,只要不出现革命,那肯定也是一样的结局:最终兼并。
但是,过程就完全不同。
前者全是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