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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六章 必死之局(上)(3/4)

基层运转,而是只能依靠租佃体系来维持。
    换句话说,大顺如果继续改革,改革深入到内部、整个帝国。
    那么,这种改革,就不是修条铁路、走个海运、建个钢铁厂这么简单。
    而是要重塑基层的运行逻辑、重写基层的经济基础、改写税收和支出体系、重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底层彻底废除租佃体系……
    如果说,建个钢铁厂、修个大运河什么的难度,是10。
    那么,后者的难度,可能就是10万。
    这显然,不是靠改革就能完成的。
    而刘钰,恰恰又通过这些年的变革,制造了一个假象:你看,这些变革不也是前所未有的,但不也成功了吗?
    这种假象之下,难免会有后续的欲效仿、且继续改革的人。
    当然,理论上,其实只看数据,租佃体系似乎可以在不动均田这个大杀器的前提下完成。
    只看数据,理论上,澳洲、北美,至少还有个五六十亿亩的可耕地面积。
    后世不算加拿大的草原三省,只看美国,就有耕地56亿亩。
    而此时,欧洲人在北美的垦耕活动,还只局限于阿拉巴契亚山以东,说理论上还有个五六十亿亩的可耕土地面积,那是一点都不夸张的。
    理论上只算数据,大顺现在的人口,户均个百十亩土地,肯定是够。
    但,理论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
    过早的土地私有制,使得大顺这边的人,至少在土地上,是资产阶级的法权思维的。
    欧洲的贵族制下,农奴要承担封建义务,但农奴也有永耕自己条田的权利、以及在路边、山坡、公地等放羊的权利。
    英国的圈地运动,就是收回了这种固有的权利,按照资产阶级的土地制度,确定了土地的完全的排他性所有权。
    当然,收回了这种传统权利,并未补偿。
    而在大顺,私有制的土地制度下,土地是排他性所有的。我的地,我想租给谁就租给谁,佃户没有权利永佃,也没有权利让我这个地主只准把地租给他。
    那么,以大顺而论,佃户租种地主的土地得以为生,算不算佃户的一种权利?
    法理上,可能不算。
    但如果算的话,经营性的农业资本家,如果占用了佃户原本租种的土地,理论上,是不是应该出钱,作为佃户无法佃租的补偿?
    如果这么想的话,理论上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比如,加税。
    你资本不是租种这块土地吗?不是让佃户没办法谋生了吗?那你多交点税,朝廷多问你收点税,用这笔税,来安置这些佃户,让他们迁徙去扶桑、南大洋,去垦耕。
    这,就是那个“勃拉发明了抽水马桶,倒马桶的女人全都灭绝了”的段子的一种解决方式——原本这块地十个人干活,现在六个人干活,那么就该这六个人出钱,解决剩下那四个人的基本生存问题。
    当然,这只是一种解决方式。
    只不过,这种解决方式,在大顺又是不适用的。
    以华北为例。
    不管是去北美,还是去澳洲,就现在的交通运输水平、船只载重能力、跨越大洋去得六七个月时间的漫长周期。
    使得每个移民的迁徙成本,至少得100两白银,只多不少。
    而华北地区,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人地矛盾,人均土地面积,基本上可以认为已经降到了3亩到4亩——至少,山东地区应该是这样,否则也不会出现到了满清末期,山东一个短工干一天活只能买1斤6两高粱米,还无数人抢着干的情况。
    而人均3、4亩的耕地。
    种啥玩意儿,能在原本的“四六交租”的基础上,再拿出100两白银,还保证有利可图呢?
    理论上,大顺可以先垫付。
    然后分二三十年时间,把这笔钱用税收征回。
    问题是,大顺的国库,拿得出这笔钱吗?
    没钱,怎么垫付?
    没钱,啥也玩不转。
    所以,实际上,那个“勃拉发明了抽水马桶,倒马桶的女人全都灭绝了”的段子里,原本这块地十个人干活,现在六个人干活,那么就该这六个人出钱,解决剩下那四个人的基本生存问题的这个改革思路,在大顺,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学英国,不管,或者去城市做工、或者想办法润过大西洋,在大顺,还是行不通的。因为佃户不想安安地静坐在那,被所谓的历史车轮碾碎。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实际上能走的路,也就是刘钰说的那种办法:沿海地区靠对外掠夺、海外市场、美洲金银、过剩人口、先把工业化搭起来;内地地区,用强有力的手段,均田,禁止买卖,杜绝资本主义体系侵袭内地和农村,保证每个百姓的基本生存。
    对先发地区来说,是生怕资本主义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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