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投诉的名义里,只有没得到允许和确定,就擅闯私人地方,恐吓这两条。至于伤人,可能是被抓出尿的塚本英二,为了颜面,并没有提出这项投诉。
投诉科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方芳芳就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方洁霞,然后,方洁霞再打给钟维正,调侃,嘲讽不成,反被调戏,论不要脸,她可是差钟维正几条街都不止。
显然,塚本集团律师选择的投诉时机不怎么好,投诉科的人,按照上头的暗示,受理了投诉案,但需要排期,至少是几个月,哪至半年后,才会处理。
理由也很充分,一是证据太少,需要搜集。二是后果太小,没有破坏,没有伤人,没有任何损失。三是双方证词矛盾,钟维正坚持出示了搜查令,并取得了塚本集团代理董事长塚本次郎的许可,才进入搜查,进而与塚本英二等破坏了现场的人,发生了口角争执。
而塚本集团的律师,坚持称,钟维正并没有出示搜查令,也没有得到塚本集团的许可,就进入搜查,塚本英二是因为阻止钟维正等人,不合手续的搜查,才与之发生争吵,进而被对方恐吓。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塚本次郎不出面,双方各执一词,为了调查结果的公正,细致调查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再加上还有几件更严重的投诉案,需要优先解决,几个月,半年的等待时间,也不算过分吧?
投诉可以慢慢等,但被塚本虹设立的复仇基金引来的那些杀手,可等不了!一群以杀人为生,只看重金钱,视人命路草芥的刽子手。有了一亿美刀这个胡萝卜吊在前头,他们才不会在意多几条人命,造成多大破坏呢!他们在乎的,只有能不能拿到那一亿美刀的奖金。
他们可以不在意,但警方却不能不在意,要知道,现在还不是以后那些民众能够理解警方,撑警方,懂得“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为你负重前行”的年代。
经过六、七十年代,雷洛时代的影响,香江市民大多都是给警方贴上贬低的标签的,你破了多少案,保护了多少人,挽回了多少损失,没多少人会去关心。媒体方面也只是会跟风一两天,便会偃旗息鼓,毕竟市民不关心这样的新闻,报纸,电视台收视率又不会提高,媒体何必又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新闻呢?
但要是有案子破不了,人员伤亡,受损失的新闻一出,香江的市民就会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声讨,一是为自身安全担心,另一个是,为了证明自己对警方否定态度的先见之明。
市民关注,就代表着热度,热度就代表着销量,销量则代表着小钱钱,所以媒体也会加倍上心,也就达成了一个深刻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效应。
简单来说,就是固有印象加上利益引发的,市民只愿意相信自己的相信的,媒体为了钱,也只报道市民相信的。至于警方?whocares?谁在乎?
也就是这样,警方知道这次案件处理不好的严重性,也知道钟维正的能力。所以不但破天荒的同意了湾仔警署,成立以钟维正为首的专案组,和总区的专案组一起调查,而且还给予最大的支持。
既然都是最大的支持了,像这种无关痛痒的投诉,又怎么会拿出来,妨碍钟大警官办案的脚步?
所以,第二天的九点三十分,塚本集团的律师再次见到了钟维正,与昨晚和他一起来的那些下属,以及黑口黑面的总区专案组的总督察陈军,这里的黑口黑面,并不是说的凶恶,而是陈军偏黑的肤色,加上严肃,不苟言笑的表情,给人的印象而已。
塚本英二要是在现场的话,塚本集团的代表律师,也许还会威胁,刁难钟维正一番,博取塚本英二的看重。但现在塚本英二根本不在,律师连话都懒得说几句,就更别说威胁吗,刁难了。
草草看过搜查令,应付了两句程序上的场面话,便退到一边,任凭钟维正和陈军带人施为了。反正钟维正和陈军的目标是塚本虹复仇基金会的那些人,多少也算是塚本集团代表律师的对手,和自己无关,又能有机会让对手倒霉,白痴才会跳出来阻止呢!
不但没有阻止,塚本集团的代表律师,还特意禁止楼下的安保人员,通知楼上守在基金会开会的会议室外的安保人员,让钟维正和陈军等人,可以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在这看不见的明争暗斗之下,钟维正和陈军带着人,畅通无阻的来到塚本大厦的八楼,基金会的会议就在这一层的会议室召开。
出示搜查令,直接强闯会议室,守在会议室外的安保人员,仅仅只比钟维正和陈军快了几秒踏进会议室,说出了警方带着搜查令来了的事。就是简短的一句话的功夫,钟维正和陈军就在三名警员开路下,进入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的人不算少,白皮鬼佬,棕皮鬼佬,黑皮鬼佬,东南亚人,以及香江本地人,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