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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又一条大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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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本淑和梁廷新两个廉政官,在铁匠铺守了好几天,都没看到有人来放火烧屋。

    衢州府大法院的官差,倒是来通知范氏开庭。

    涉及命案,必须公审,也即百姓可以旁听。

    此案的初审,在西安县法院进行。

    前后休庭好几次,最初的证人证词,都指向冯日昇故意把人推下楼。

    但最后一次开庭,证人证词完全变了,死者不是冯日昇故意杀害,而是冯日昇的随从误杀。冯日昇当时只是给了两拳,且并非蓄意殴打,喝醉了酒口角冲突而已,赔点银子给死者家属就搞定。那个随从过失杀人,被判流放台湾。

    由于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没有上诉。

    中国古代不但有上诉,还有死刑复核制度。

    只有谋逆等重罪才判“斩立决”,但也不是直接杀。先交刑部审罪,再交都察院参核,复交大理寺审允,最后交给皇帝核准。

    还有一种“斩监候”,俗称秋后处决。

    在处决之前,犯人可以上诉。即便不上诉,也要交给刑部审核,最后交给皇帝签字。

    从制度而言,中国古代的每个死刑犯,都是皇帝签字之后再砍头。实际操作当中,当然不可能如此,基本刑部和内阁走一遭就行,否则遇到万历这种怠政皇帝,全天下的死刑犯都能笑死。

    赵瀚改革司法衙门之后,依旧保留死刑复核制,但不用惊动皇帝和内阁,刑部、大理寺自行处理即可。

    只有一直打到大理寺的官司,皇帝和内阁才会出面。

    这天,戴文孟、梅竹友乔装打扮,穿着一身布衣去听审。撺掇范氏鸣冤翻案,便是戴文孟的主意,他想看看本地官员会怎么处理。

    陈岸走到他们身边坐下,低声说:“抓不住官员把柄,证人已经被买通了。范氏不愿撤回诉状,郑家就去跟目击者接触,还写下证词让他们串供。就算能证实郑家收买证人,但也找不出官司的漏洞。本地法官的判决,不论是去年那次,还是今天这次,肯定完全合规合法。”

    梅竹友叹息:“当官的也不傻,他们喜欢银子,更喜欢自己的脑袋。郑家飞扬跋扈,一查就能抓。可本地的官员,恐怕只能抓到些小喽啰。”

    陈岸说道:“抓了郑家人,肯定把当官的供出来。”

    “供出来又如何?”戴文孟冷笑,“当官的不认账,说自己是被污蔑的,怎么拿出他们犯罪的证据?陛下说了,咱们廉政官,最忌缺乏证据胡乱抓捕官员。”

    如果没有证据,廉政官就能乱抓人,那跟锦衣卫就没啥区别了,而且是权力最大时候的锦衣卫。

    梅竹友说道:“现在能抓的,只有负责工程招标的官员,帮着郑家欺行霸市的官吏,还有大牢里的狱吏狱卒。其他官吏,完全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戴文孟提醒道:“别忘了,城外那些镇长、村长和农会!”

    “对,这些人也该死,”梅竹友咬牙切齿道,“特别是那些农会会长,陛下组建农会,是为了给农民出头,如今却成了盘剥农民的帮凶。”

    “嗙!”

    大法官鲍守约拍响惊堂木:“带原告!”

    范氏被带到法庭原告席,杀人嫌犯冯日昇随即带到。

    冯日昇满脸笑容,白白胖胖的,似乎羁押这几天吃得不错。

    书记官陈述一番案情,第一个证人被带上场。

    那是个酒楼掌柜。

    “舒守义被杀那天,你可在场?”

    “在场。”

    “是哪天哪时?”

    “去年元宵之后,旧历正月十八,大概是正午时分。”

    “你陈述一下自己的所见所闻。”

    “当时草民正在柜台,听伙计说,楼上打起来了,草民便打算上楼劝架。却是那舒守义喝多了,撞到解手归来的冯老……冯日昇。也不晓得谁先骂人,他们两个就吵起来,继而扭打在一起……冯日昇醉酒不支,被打倒在地。冯日昇的随从冯云,义愤填膺之下,也跟舒守义扭打。两人都是醉酒,在扭打之间,舒守义被推下楼摔死。”

    “你亲眼见到,冯云把舒守义推下楼的?”

    “草民亲眼所见。”

    “不是冯日昇推的?”

    “冯日昇当时已经被打得躺在地上了。”

    接连好几个证人上堂,所描述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

    随即又呈上仵作的验尸报告,确实是摔死的,全身多处摔伤,后脑勺也被摔破了。

    一切明了,维持去年的初审判决!

    并且,本案已经审了两次,死者家属还有一次上诉机会,即去杭州的省级法院打官司。

    如果省级法院也这样判,那就只能去南京的大理寺喊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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