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
威廉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
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带着徐云麻溜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开始做起了晚饭。
啪啪啪——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
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
没错。
猪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
怎么说呢......
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伊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
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
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
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
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
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六两”。
目前国内的大蒜有相当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罗马尼亚,被用于松板肉的烹制。
至于英国呢......
英国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这玩意儿是一道荤菜,由猪血和牛血加上燕麦制成,在英国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样。
在19世纪的欧洲,猪油也是一种常见的面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沥,直到后来才被黄油代替。
滋滋滋——
固体的油沥在火堆的高温下逐渐化成了粘稠的液体,浸润了干裂额面包。
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也随之扑面而来,让徐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很喜欢吃的猪油拌饭。
过了一会儿。
汤姆逊用勺子搅了搅锅底,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给威尔和徐云各自装了碗土豆汤:
“威尔,罗峰,拿去吧。”
威尔和徐云各自接过木碗:
“谢谢。”
徐云道完谢刚准备喝汤,忽然发现自己碗里的咸熏肉明显要比威尔的多一些。
拿错了吗?
见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汤姆逊,迟疑道:
“汤姆逊先生,这.....”
汤姆逊猜到了他的想法,依旧是一副没啥波动的表情,说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为缺乏营养所致,手臂又受了伤,多吃一点肉是应该的。”
“既然带上你了那就要对你负责,这些东西不值多少钱,别再出其他状况就好。”
徐云闻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后世的相关文献上,汤姆逊一直都是个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礼上,来宾总数只有15位,四桌麻将都凑不起来呢。
结果没想到。
这个看上去很高冷的热力学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过这种二次元的金发傲娇感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汤姆逊又给自己装了碗土豆汤,用修长的手指掰开一小块面包,趁热蘸起了汤汁。
这种细嚼慢咽的动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隐约有种深色调的优雅感。
真绅士风范。
至于一旁的威尔嘛,则就没那么文雅了。
只见这个乡下男孩呼噜噜的喝下一大口汤,毫无顾忌的用袖口抹了把嘴角:
“真香!”
汤姆逊见状不由看了眼威尔,说道:
“威尔,你这习惯可得改改了,等到了...到了伦敦,这种行为在餐桌上可是很失礼的。”
威尔嘿嘿的笑了几下,像极了课堂上被老师点名的学生:
“知道啦,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这才点点头,随后他又想到了什么,对徐云道:
“对了罗峰,我和威尔这次外出只带了一顶帐篷,塞不进三个人。”
“所以今晚你去睡马车车厢,没有问题吧?”
汤姆逊和威尔乘坐的马车是一架两轮马车,看上去普普通通,没啥特点。
其中车内可以坐两人,车外头的前室——也就是马夫坐的位置也可以做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