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河窝子屯的小媳妇挎着包袱皮回娘家走亲戚,难免提到狼入村这件惊险的事。
一传十、十传百,方圆几个屯的人们都听说了这件事,都很羡慕河窝子屯。
倒不是羡慕他们屯有狼群光顾,而是羡慕借宿他们屯的垦荒队,竟然有人能徒手制服十几头狼。
要没这力气,那十几头狼能把屯里屯外祸祸一遍,那带给屯民们的就不是狼皮狼肉狼油,而是莫大的灾难了。
清河垦荒队自然也听说了这个消息。
“一人战群狼?还是个女同志?远山县那帮人怕不是在吹牛哦!身材魁梧的壮士,没有大刀傍身,也干不过一群狼。一位女同志徒手把十几头狼制服了?嗤!吹牛也不知道打个草稿!”
“队长,我听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不像是在吹牛。”
“那你信吗?”
队员摇摇头。
周恒昌轻嗤了一声:“那不就得了!依我说,肯定是远山县那帮人为博人眼球故意这么说的。”
“可是这样图啥呢?”
“图啥?图出名啊!”周恒昌酸溜溜地说,“你看现在本地人不都知道他们这支队伍了么?以前谁晓得他们哪根葱啊!”
要是这个机会撞到他手上,他也肯定这样干。
南方人来北疆垦荒,其实心里挺没底的。
尤其遇到困难、融不进当地人队伍的时候,那种心酸感,真的特别容易崩溃。
远山垦荒队借着狼群事件,不仅成了河窝子屯的英雄,还与河窝子屯水乳交融、一家亲。
塑造一个英雄人物,撑起一支队伍,这笔买卖怎么谈都很划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