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辛德瑞拉,他们称她为“灰姑娘”,认为她是污点、耻辱,让整个王国蒙羞。
辛德瑞拉对这些憎恶的目光毫不在乎,依旧我行我素。她并非没有朋友,实际上,她年少时就和女王的小儿子丹尼斯在某一处森林里偶遇过,两人从此成为青梅竹马。
丹尼斯王子不介意辛德瑞拉的叛逆,辛德瑞拉也不像旁人一样嫌弃丹尼斯性格懦弱,他们的感情很要好,时常到森林里的秘密基地见面聊天,日子久了也隐隐约约互生情愫。
某一年的王国大典上,大胆的辛德瑞拉搞了一出恶作剧,把国民们准备的最美展览雕像涂抹装扮得滑稽无比。她因此触犯众怒,被绑在密林深处等待活活饿死。丹尼斯听到这个消息后偷偷潜入密林解开了辛德瑞拉身上的绳子,并劝她回去向女王低头认错,辛德瑞拉则丝毫不想妥协,两人因此产生争执,不欢而散。
临别时,丹尼斯王子生气地说出了这些天来一直没有与辛德瑞拉见面的原因——原来他被自己的母后、王国的女王逼迫着,必须在不久后盛大的舞会上挑选一位姑娘与她成婚。
辛德瑞拉嘴上说着“关我什么事”,实际上却在意得不得了。丹尼斯那边同样非常苦恼,因为他知道自己喜欢的唯一一个女孩就是灰姑娘辛德瑞拉,可他生性软弱,尝试过许多次也做不到反抗他的母后。
“要是辛德瑞拉能出现在舞会上就好了。”丹尼斯如此奢望。
而辛德瑞拉的确在万般纠结后下定决心要出席舞会,但她面临着许多难题:她没有华丽好看的衣服,也不会梳妆打扮,家里的继母和两个继姐又对她态度恶劣,指望着她们发善心帮忙是不可能的。
于是,辛德瑞拉来到了仙女教母的居所,以亲生母亲留下的遗物项链为报酬,请仙女教母为她“改造”。
然而传说中的“魔法改造”其实并非魔法,而是——整容。
整容后的辛德瑞拉沉迷于全新的自己,忘记了她曾经是多么鄙视这样的人。她踩着水晶鞋,穿着华美繁复的礼服裙,顶着精致的发型和美丽的脸庞来到舞会。
彼时,丹尼斯王子正因为被女王催促选人而心烦意乱,两人就隔着一对对结伴跳舞的人群四目相对。
下一秒,反转又来了。丹尼斯瞧见盛装打扮的辛德瑞拉,面露惊讶,感动出声:
“辛德——”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哦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丹尼斯匆匆离去,继续寻找他的辛德瑞拉。因整容反倒让心爱之人认不出自己的辛德瑞拉则如遭雷击,在这瞬间明悟丹尼斯根本不在乎她的容貌,他喜欢的是最真实的她,正如她喜欢他也是因为他是丹尼斯,与他是不是高贵的王子没有一丁点儿的关系。
懊悔不已的辛德瑞拉哭泣着离开舞会,回到仙女教母的居所要求她把自己变回来。仙女教母同样惊讶世界上竟然有外貌换不到的爱情,于是爽快地答应了“退货退款”,将辛德瑞拉恢复至原本的模样。
与此同时,丹尼斯王子从灰姑娘的继姐口中得知刚才那位美貌惊人的姑娘正是特意前来的辛德瑞拉,顿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悲愤之下鼓起勇气当众驳斥了女王的催促,随即也从舞会上逃离,一路呼唤着辛德瑞拉的名字。
最后,跨越重重误会的两个人终于在昔日的秘密基地里再度相会,真诚地向对方倾诉自己的心意,并达成了童话最标准的结局——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只不过,这里的王子不那么英勇,这里的公主向来叛逆。
廖京臣看完故事梗概和目前只写了个大概的剧本后沉默良久。
他打字给齐皖道:
【很好的故事,我很喜欢。】
4500+
*《叛逆灰姑娘》原名《BadCinderellaTheMusical》,是由安德鲁·劳埃德·韦伯亲自操刀的音乐剧,编剧是埃默拉尔德·芬内尔。本书内概述的剧情保留了原音乐剧的主线脉络,砍掉了部分支线及细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