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二百九十四章有客人来
“老大,你看这是什么!”
耳边传来唐峰的声音,所有人走到了唐峰的身边。
顺着唐峰所指的方向,陆轩赫然看到一箱子的炸药。
“嘶——”
陆轩都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C4!”
要知道,以C4炸药的威力,一包炸药的威力,足以将这栋别墅给夷为平地。
也难怪贝尔会被第七处的人给盯上,这一箱C4所拥有的毁灭力,是难以想象的。
陆轩摇头一笑:“贝尔这家伙现在是越玩越大了。”
“可不是嘛!”
作为一位爆破专家,看着这箱C4,唐峰吧嗒一下嘴道:“单单这箱C4,私藏军火的罪名扣在贝尔头上,他这辈子别想从牢里出来了。”
“严函,你把武器挑选好吧,”陆轩看向严函,说道。
严函马上要送沈碧蓉回剑乔大学城,这几天都需要贴身保护沈碧蓉,身上肯定要带着一些武器的。
“好!”
严函点点头,他脱掉衬衫,找来一件战术背心穿上,然后在小腿上又是绑上两把刀套。
旋即,严函开始选武器,选了两把手枪和几把匕首和一把军刺,再加上十几个弹夹,将战术背心给装满了。
当严函将两把匕首插入小腿上的刀套时,陆轩好奇的问道:“严函,你拿这么多匕首干什么?”
又是脚上两把匕首,战术背心还插着好几把。
要知道,严函作为一名刺客,只需要一把匕首足矣,以前他身上也只会携带一把匕首。
一刀封喉,出手快狠准。
不等严函说什么,孟强盛眉飞色舞的说道:“老大,你不知道,严函这一两年以来,已经练成了飞刀绝技。”
“真的?”
陆轩忍不住惊喜的说道。
“是的,老大,”一直不苟言笑的严函,都是眼中不禁流露出得意之色来:“一般人拔枪的速度,都没有扔飞刀的速度快。”
“呵呵!”
陆轩笑了,欣慰不已。
孟强盛紧跟着说道:“老大,这些年,我们虽然不在你身边,待在大院里可没有浪费光阴,我们都是每天勤加训练的,我和唐峰也是练就了其他的本领。”
“什么本领?”
陆轩无比好奇的问道。
唐峰却是故意卖着关子:“老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陆轩白眼一翻,没有追问。
唐峰他们三个是和陆轩出生入死过的战友,他们一直甘于过着平静的小日子,一直在刻苦锻炼,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洒热血一次。
他们终于到来了这次机会!
唐峰玩弄着手中的沙漠之鹰,叹了口气道:“老大,即使这些武器再厉害,也对付不了血族的。”
话音刚落,陆轩心里一咯噔。
陆轩搞错了一件事,他以为唐峰他们几个人,没有和血族战斗过的。
不只是在米国,当年他们几个人再次以狼牙的名义,去讨伐TS组织的,便是遇上了血族的一个伯爵。
严函差点没死在这位血族伯爵的手上。
想到这里,陆轩顿时有些惭愧起来,他现在更信任的是唐勇、萧破军为首的七人,将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左膀右臂。
毕竟萧破军他们七个可是武道高手,而唐峰他们,只是身手不凡的特种兵。
陆轩不仅将他们给轻视了,甚至都忘记了曾经也与他们一起对付过血族。
不过在强大的血族面前,要是单打独斗,他们绝对是可以应付的,可是对付两个的话,几乎没有胜算。
所以,他们听到陆轩再次提及血族时,他们才会露出惊惧之色。
听到唐峰的话,陆轩笑道:“这次我去米国,研究制造了一把专门对付血族的武器,紫外线子弹!”
“什么!”
听到陆轩的话,严函、孟强盛和唐峰纷纷震惊出声。
陆轩点点头道:“你们应该很清楚,血族害怕阳光,是惧怕阳光里的紫外线,紫外线能够将他们的身体烧成灰烬。”
“老大,你牛!”
严函、孟强盛和唐峰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来。
陆轩正色道:“我会联系米国那边,让他们走官方的渠道,把武器送到我们这里来。”
“那太好了了,”唐峰兴奋的搓着手道。
论实力,唐峰单挑一个都吃力,可要是有专门对付血族的枪和子弹,一枪一个,还用怕这些怪物吗?
杀他们,简直跟杀鸡似的。
“好了,我们出去吧!”
陆轩心里有了打算,说道。
“嗯!”
严函已经穿好了衬衫,而孟强盛和唐峰选了一把手枪做防身之用,便是跟着陆轩一起走出了地下室。
沈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