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战斗,拿下今年的总冠军?”
“呃!”
陆轩惊呆了。
赫姆斯竟然想拉拢我加入瑚人队?让我打篮球,成为一名职业球员?
当然了,陆轩在高中时代,很喜欢打篮球,也有着当时不切实际的梦想,成为篮球之神那样伟大的球员,功成名就。
不过,当时也就是幻想一下罢了。
如果陆轩现在18岁,他会毫不犹豫的答应赫姆斯的邀请。
但是现在,陆轩无法抛下现在的使命,去当一个职业篮球员,争夺所有篮球运动员夺得MBA总冠军,戴上总冠军戒指的梦想。
而且,陆轩也不是一个,喜欢当站在聚光灯,受万千追捧的球星。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打篮球,”陆轩说道。
“——”
赫姆斯和扎克利呆若木鸡。
他们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刚才说什么,不喜欢打篮球?
别开玩笑了,要是不喜欢打篮球,会拥有这么强的实力么?
没有人知道赫姆斯和陆轩在窃窃私语的说着什么。
但是有人能够猜到,赫姆斯想要这个黄种人加入他的球队,为总冠军加入一支强心剂。
在万众瞩目下,陆轩向着观众台走去。
在他即将要走上观众台的时候,几个媒体记者冲了过来,身后还紧跟着几个扛着摄影机的助手。
“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先生,刚才赫姆斯是不是想让你加入瑚人队?”
“先生,你是哪个国家的人?”
“——”
这些媒体记者们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你一言我一句,无比兴奋的向陆轩询问着。
面对着都快抵住自己面庞的话筒,陆轩皱了一下眉头,他很不喜欢这种被媒体追捧的感觉。